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

儒家中的審美智慧

甲. 和諧之美:

1) 天地自然之和

中國古代的先哲不大講征服自然,改造自然,與天奮鬥,與地奮鬥,而是強調融入自然,欣賞自然,講天人合一,講“外師造化,中得心源。 孔子當年與弟子討論人生的理想和樂趣,他最贊賞和神往的就是弟子曾點說的理想:“莫春者,春服既成,冠者五六人,童子六七人,浴乎沂,風乎舞雩,詠而歸”。 這是多麼生動的回歸大自然的審美境界啊!

2) 情思與理性之和

儒家經典十分重視文藝作品對人的情感與理智的陶冶和調適作用,一方面肯定文藝作品要真實地抒發詩人的內心情感,並且以情感人,讓讀者受到情感的洗禮,一方面又反對在作品中過分宣洩情感,要求詩人的寫作應當“發乎情,止乎禮義”,就是要表現合乎倫理道德的情感,而不是無節制、非理性的情感。 這似乎是要在文藝作品表現情感與表現理性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,創造一個情與理相統一的審美境界,目的是更好地發揮文藝作品對人的陶冶、淨化作用。

乙. 美善相樂:

說音樂中的美善相樂。《論語》中記載,“子在齊聞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,曰,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。”大家都知道這段話,但是有沒有想過,這裡記載了一個十分典型的審美欣賞案例。《韶》樂之美,到了何種程度呢?孔子表達他的感慨說,想不到《韶》作為音樂作品能達到如此美妙的極點!這樣一次音樂欣賞產生的審美效果竟然是讓孔老夫子 “三月不知肉味”,不想吃肉了。所以孔子因為聽到美妙的音樂而可能很長時間不知肉味。那麼《韶》樂究竟好在何處呢?孔子評價說:“盡美矣,又盡善也”,意思是說,《韶》樂不僅符合音樂形式美的要求,而且符合道德要求,所以它是盡善又盡美的音樂典範。對比之下,孔子評論另一種音樂——《武》樂,“盡美矣,未盡善也”,說明《武》樂不完全符合道德的要求。由此說來,“盡善盡美”就是要求美與善高度融合統一的審美原則,也是儒家經典中最突出的審美標準。

丙.人格之美:

可欲之謂善,有諸己之謂信,充實之謂美。」(《孟子》,盡心下第25章)

  「可欲之謂善」,欲可分為感性之欲與道德之欲,讓感性之欲在道德之欲的節文之下,成為可欲之欲,所謂「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」(論語,顏淵第12),這就是「善」的功夫。

    但人之因禮而視聽言動,使感性之欲歸攝於禮,而成為可欲之欲,其動機可能基於邀譽,也可能因為習慣等等外在因素。因此,進而須「攝禮歸仁」,使感性之欲之歸攝於禮,乃基於吾人之仁體,這就是「有諸己之謂信」的真義。孟子也有「由仁義行」與「行仁義」之分(離婁下,19章),同樣都要讓「善」成為有本有源的功夫,如是,不斷積累、不斷擴充,以至無盡無漏,就可以逐步達到美、大、聖、神的境界,因此關鍵在「信」。

    任何時候都以道德法則為唯一且最高的動機者,才是「由仁義行」,如此才是真正的「有諸己」,故曰整個道德修養的關鍵在「信」。

  「充實之謂美」之「充實」,就是充內形外,讓道德之欲不斷展現到外面,所謂外面,首先就是展現到吾人之身體,其次則影響到吾人之外的人與物。但這兩者其實是二而為一,展現到吾人的身體,必然會影響到他人或他物。

節自http://theory.people.com.cn/GB/49157/49165/6004024.html

http://city.udn.com/v1/blog/article/article.jsp?uid=lym03lu&f_ART_ID=1056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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