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5日 星期三

法律不外乎人情

儒家所說的人情,是人倫之情;而這種情是發自仁心之不容己。人藉著這種情之流露,始見人性的尊嚴價值。人倫之情,分別為孔子所說的"不安"和孟子所說的"不忍"。"不安",指的是"汝定,則為之",而"不忍",指的是"先王有不忍人之心,故有不忍人之政"。若落在管理概念方面(外王之道),即孟子所謂 "親親而仁民,仁民而愛物",故此人情絕非枉法徇私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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