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23日 星期三

儒法並用

人格生命的道德養化,非朝夕可做到,故季康子孔子:"用政令刑法而令人民歸於道,應該不失為可行之道吧! 孔子回答:

子為政,焉用殺?子欲善,而民善!君子之德風,小人之德草;草上之風,必偃。

善人用政,何必用刑法嚇人民呢?在位者向善,人民就跟著向善了,君子之德像風,小人之德像草,草在風的吹拂中,一定會順服的。

雖然孔子重複了要禮教人民,但仍未正面回答季康子問題。道德教化是百年之功,在實際環境下有遙遙無期之感,故法家人物在現實事功的迫切要求下,一定會用"殺無道"而非"焉用殺"。實則,儒家並非相沖,德化禮治與政令刑施是在兩個不同的層面,儒是理想層發言,法在實際層發言,儒是本,法是末,儒是法的指導原則,本立而道生,禮樂不興則刑法不中,儒家反對的是在禮樂未興之時就亂用重典治國。

所謂的德化禮治,是指開發人性自覺向善的根源,由仁的發心而有義的判斷,就可以能徒,知過能改,令天下人民有羞恥之心,而能修養人格實踐德行;反之,政刑施的嚴刊峻罰,不能開發道德生命的內在根源,人民僅求逃避刑罰,而不會自覺向善。更重要的是,對人性的尊嚴不能肯定,存在的價值也難維諼住。

(節錄自老師的中化筆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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